“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

  这告诉我们什么呢?商品他不是一个观念的东西。

  主观价值论认为,价值来源于主观评估。私以为,这是偏离本题的。

  商品是一个对象,是一个满足需求的对象,一个外部的对象。如果价值就满足需求而言“商品是满足需求的商品”,这是同义重复。

  一个商品(好比零食)我消费够了,这件商品对我来说一钱不值了,是否可以随便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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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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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522

有必要将价值进行一次分类,分别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这样做的意义在于通过引入交换价值来赋予商品一种社会性,而不单单只是满足人的需要)。其中使用价值用来满足人的需要,交换价值用来描述价格,这样的价格我觉得是主观的。

于是,当一个商品对你而言没有使用价值时,它还具有交换价值,而这种交换价值又恰好因为它的社会性而存在。

可否认为,商品中介了或者说沟通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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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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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m,应该说“货币——商品”这样一种购买的行为沟通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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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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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飘_:hmm,交易这个词会更好听一点,它兼顾了买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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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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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飘_:交换价值的客观性看起来在劳动力与工资那里崭露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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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de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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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499

这就是哲学吗[stic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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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消费品、奢侈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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