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规整体来说是十分规范,科学,服务用户的;对各种问题有针对性。我在征求了站长的同意后,将我的意见发布出来,希望喵站越来越好。
壹:第六条账号连坐(追加处罚)。要账号连坐需要通过用户的ip,注册信息,设备来确证关联账号。你们之前说过,是通过设备信息确证的。请问用户的信息,是否可以直接用于账号搜索,然后用于连坐处罚,并立规制度化?(因为这涉及到个信处理和隐私权)是用网站方权限内信息确证的吗?是合法手段吗?其他网站有没有这样的规定?试重新酌定,或加以限制条件和解释。
贰:第八条的附带说明:
私密场景引发低俗联想,如:床上未着衣服仅用被子部分遮挡敏感部位
刻意通过俯拍、仰拍、特写、聚焦等手法,突出展示胸、臀、腿、脚等部位
在第一种情况下,遮住敏感部位但仅仅“低俗联想”都要判定为淫秽低俗。在第二种情况下,腿脚都成淫秽低俗的要素了,我亮甲喷雾和万通筋骨贴怎么你了。

我认为除非给出案例,否则容易成为口袋条款。
叁:第十一条第(二)项。时事、时政内容的。直接驳回,或七天以上。按理说部级媒体,省媒,各级广电和融媒中心发布的都叫时事时政;排除新闻时事当然可以,但之前喵站官号发过93阅兵的内容,到底是否要排除时事新闻,请给个准信。
肆:四十条第二项:(二)无故攻击网站或网站管理人员的;封三十天起步。无故攻击确实不好,但制定规矩讲究一个公道,如果网站管理人员攻击用户呢?旧站有这样的例子。这里就有一个问题,网站管理人员是不是用户?我认为似乎可以这么规定,用户不得无故攻击其他用户。
这些都是我个人的疑惑和质疑。可能比较找茬,但也是为了喵友能有更科学,规范的审核条例。
以及向条例的制定者献上敬意 。





核心还是第一条。因为你用个人信息寻找关联账号,然后公布,本身就是一种个信处理了。那么这种个信处理是否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
@MFuns官方
第六条规定的是追加处罚而不是连坐,连坐机制是第四十五条,我们基于用户协议收集的IP、设备信息等,仅用于内部判断关联账号,不对外公布,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要求。针对严重违规(如违法内容),我们可能处理关联账号以维护平台安全,属于PIPL第13条。处理过程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限于违规场景,且提供申诉渠道保障用户的权利。此机制行业常见,旨在打击黑灰产等违法行为,不涉及个人信息泄露
第三十五条 【心理问题求助】对于诉苦,负能量,寻求心理安慰或心理辅导的站友,本网站并不能给予专业的心理帮助。如有需要,建议寻求正规心理咨询渠道。如出现可能的“OD”,“血图”等内容将依据相关审核条例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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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s-7]](https://resource.mfuns.net/image/sticker/s/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