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

关于帮忙

下面这套理论超越《帮忙与契约》的划分的理论,我直白承认了,我就是要自私,但按照下面这套理论就可以用无私的手段来达成自私。

我的自由并非一开始就是正确的,但正因为是自由,所以才有变得正确的可能。既然我的自由就是可能会去犯错的,同时依照自由的理念又不能要求别人容忍我的自由所造成的错误,或者说容忍与否的权利始终在他人身上,那么答案已经很明显了,我可以诱导别人容忍我的自由所犯的错误,那么就可以通过乐于助人的办法去诱导他人容忍。这意味着我需要乐于助人的精神。暂且这么想,无所谓的忙我可以帮,不想帮的就不帮。

但这在目的上最终是为了自己,这是否有什么问题,或者说如何将其辩证地转向为了他人?

下面这个理论比较朴素,但有个理论总比没有理论要好:

如果我愿意将自由作为最高真理,那么自由就不仅要求我的自由,同时也要求别人的自由。那么,压抑了他人的自由本身就违背了自由。与此同时,既然是自由,那么就不能被不自由给限制,如果被不自由给限制了,那就不是自由了,因此自由包含了不自由,因此自我压抑自身的自由本身就是自由的一部分。

因此自由包含不自由,而这份不自由本身又必须得是自由的,或者说这份不自由本身就是自由所分化的。

看起来,这一系列的理念要求我不断地走向外部。

发布评论
全部评论(2)
avatar
置顶
飘_作者#1113469

但我不能放弃传播道理,同时又不能强迫别人接受。

可以为别人提供一个新的视角,这样的思路就可以同时满足以上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