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的善是对上帝的僭越,如果我们愿意预设这么一个上帝。
也就是说,为了坚持善,它需要以恶为其逻辑前提。
把善预设为利他,把恶预设为利己。
这里有必要说明为什么将恶预设为利己而非损他。依我看,因为无知而带来的损人不利己总会是暂时的,因此更长久地是损人利己,因此这种损人的本质是利己。因此我把恶预设为利己而非损他。
因此,利他与利己要同时包含才能成为善。
利己是可以走向利他的,这是容易理解的。
但是,如果这样才成为善,那如何理解牺牲呢?
我不可能把牺牲说成是利己吧?这怎么看都是纯粹的利他吧?
或者说,他将别人看作是自己,别人痛苦就是他自己痛苦,于是利他成为利己。
或者说,这正是爱的本质:
爱不是施舍怜悯,而是视他如视己。





基督教有个词不错,可以拿来用一下:
爱人如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