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总编本人的想法。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是一种社会。
官有官场,商有商界,市有市井,农有田舍。
不同的地方,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文化,都有独属于自己的江湖。
处在江湖之上,人们自然会形成一种圈子,在圈子里形成独属于自己的黑话、子文化和秩序,这套系统的江湖文化,反映在人的日常行为之中,很多人将其称之为“江湖义气”。
近代以来,多数文人墨客对这些所谓的“江湖义气”加以轻视乃至蔑视,视其为一种不入流的亚文化,更有甚者将其视为产自贫民百姓中的一股不正不雅之风。
他们认为,只有专心研究国家、集体这样的宏大的叙事观才是正统和雅致,才是知识渊博的体现。他们对于“大社会”的尊崇以至于舍本逐末地抛弃了江湖这个产自普通百姓之中的,那最原始的社会文化。
50年代的美国,飞车党是不入流的,毫无正义可言的“邪文化”;70年代的日本,暴走族被视为社会最奇怪也最被轻视的群体;就更不用提苏联时代那些动不动就被关进劳改营的“新文化”和“新群体”了。
当一种来自大的,正统的社会观念逐渐成为了学术研究的上风,从而压制和盖过其他社会文化之时,不平等就出现了。
但是,无论是何种形式的不平等都从不能否定“江湖义气”并不低贱的事实。
三合会曾被港英当局和香港上流社会同时视为异类,但三合会独特的忠孝节义却来自于被深深根植于华人群体中的儒家伦理观念,更别提洪门还有那么多被外界宣扬为充满杀戮但事实上依旧是文绉绉的规矩礼数了。
今天的人们看香港黑帮片,看台湾的《艋舺》,看《深夜食堂》中老百姓的悲欢离合,都是在津津有味地看着这些“江湖义气”。
这是一种别致的社会学,因此,对于江湖而言,他们还有另一种更为尊敬的称谓:小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