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与光明轮回,黑夜与黎明交替,黑色与白色闪烁。“当然是黑暗啦,看起来很酷,又强大又神秘。” “没有反悔的机会。” “额…能都要吗。”格里格试探着问。 “……”沉默。 巫师的肉身死亡后并不会彻底灭亡,他们会进行抉择然后重生为另一种存在,一边是光明,一边是黑暗。虽有光明黑暗之分,却没有高下之别,世界的掌控者为人类,剩下的小部分才是光明与黑暗种族的领地。本来三者的生存空间相对平衡,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类的科技与魔法突飞猛进,人口大量膨胀,同时也变得狂妄,开始侵略另外两族的领地。 后来光暗两方的最高统领暗中开了一场会议,结合对人类的调查,人类是得到了天降之“眼”的帮助,技术爆炸。以目前人类对光暗两族的态度,如果放任不管,光暗两族灭亡或沦为阶下囚只是时间问题。于是,两族最好的工匠用世上最耀眼的光种和世上最深邃的黑暗锻造出了一柄承载武士荣耀的腰间寒芒——活体兵器亚弥斯。他们把这把刀交给了与世隔绝的麦吉城的城主,请求他选择一个勇士,让他带着这把刀,杀死“眼”,遏制人类的入侵。 可是麦吉城中过去了千年,人们不与外界交流,一直过着安稳的日子,城中的贵族之间居然开始流传一种说法:“我们把勇士送出去反而会暴露麦吉城的坐标,让自己陷入危险,与其如此,不如干脆不管光暗的死活。”城主自然知道这样不妥,可是又迫于一些鼠辈的压力,只好选了格里格这个受气包。其实就连那个屏障漏洞都是城主自己放开的,目的就是在格里格经过时,能合理地把责任推给她,甚至当时起哄的人里,都有城主的眼线。就这样,格里格成了千年之中唯一一个出了麦吉城的女巫。 “你还真是第一个这么问的,让我想想…都要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只能以人类之身同时接受三种力量,因为只有人类如此矛盾,但这样你天生的魔法血统会消失,你确定吗?” “都要都要,反正我本来也不会魔法。”格里格这种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沉默。 “好吧,没问题,挺有意思,去吧。
发布评论




打赏了3000喵币
好活 [s-44]
打赏了3000喵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