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香与神主比赛喝酒。假设萃香一场比赛中喝完所有酒的概率为0.5,神主一场比赛中喝完所有酒的概率为0.8。举行若干场比赛,当有一方喝完所有酒的次数比另一方多4次时比赛结束,认定喝完所有酒次数多的一方获胜。双方约定:一次比赛中,萃香喝完所有酒而神主没有喝完所有酒,则萃香得1分,神主得-1分;神主喝完所有酒而萃香没有喝完所有酒,则神主得1分,萃香得-1分;若都喝完所有酒或都未喝完所有酒,双方均得0分。若双方在一开始都被赋予了4分,求“萃香的累计得分为4分,最终认定萃香获胜的概率”。(提示:萃香的累计得分为0或8分,最终认定翠香获胜的概率分别为0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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