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夜里胡思乱想,似乎理清了点什么。
我觉得,我失去了 “爱” 的能力 (对非亲人)。
我很容易喜欢一个人。
喜欢,更多的是,欣赏。
例如,她的眼睛很美,双眼皮且眼角微微向上。
又比如,她的打扮让我眼前一亮,项链和帽子的配搭颜色衬托的恰到好处。
再举例,她的声音像清澈的流水一般,有一种治愈的感觉。
还有姿态,神态等。
喜欢的可以是某个点,也可以是综合体。
可以是真人,也可以是二次元角色,也可以是剧里面的某个人物。
但假设她出意外死了,我就是,哦,会惋惜个0.1秒,然后,她存在过与否对与我来说会变得无足轻重。
我到现在都理解不了长时间的暗恋,和单恋,只是喜欢,我基本不会投入感情。
但是爱,就是宁愿牺牲我自己,也不愿意看到她掉一根头发。单单想,都会觉得心疼。
我只有确定了关系,才会开始产生爱。单纯作为异性朋友,无论相处多久,都只会是友情,换句话来说,单纯欣赏,但不爱。
我想这辈子(除亲人),会对她说我爱你的,就只有一个,虽然说,也是个过去式。
再见,亦再不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