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想,人怎么进行扬弃,于是我就在反思从高中到大学的一系列变化。
高中的我与大学的我,我觉得已经可以被认为是两个质的差别了。高中主要是人文主义的缺乏,而到了大学我重新补上了人文主义这门课,于是我就想,这中间的扬弃是怎么进行的呢?
扬弃,按照我的理解,也就是说认为某样东西是好的,某样东西是不好的,这就是扬弃。
那么问题也就转化为了,人怎样感受到一件事情是好的还是坏的?
去做、去执行,当然是一种最直接体会到感受的办法。但是,如果我只做过一件事,能感受到这件事的好坏吗?回到我高中时人文主义缺乏的那段时间,我当时对所处环境的感受实际上是无所谓的。
也就是说,我可以粗糙地认为,当只执行了一件事的时候,我无法对此做出感受,也就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后来到了大学,人文主义觉醒了,感觉当初那种状态是不好的,扬弃也就完成了。
我做了两件事,分别是没觉醒人文主义与觉醒了人文主义,我通过我对两件事的感受进行了一次扬弃。
是否可以认为,扬弃只是结果,而整个过程实际上是做了不同的事,最后才能主观感受到好坏,才能做到扬弃。
如果我需要进行验证,那我得找个一开始就具备人文主义但没经历过人文主义缺乏状态的人来了解一下他对人文主义是抱有无所谓的态度还是抱持积极的态度。
这篇文章到这里已经结束了,但我还想到黑格尔的体系中理解一下,于是有了下面这段文字。
人的抽象性的本质通过一系列的外化来认识不同的具体性的本质,并对这些不同的具体性的本质进行扬弃来一步步使得抽象性的本质获得一系列的规范,最终使得抽象性的本质具体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