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十日记(其五)

四人峻拒曰:“我四人点而役者也,使再点而增人,必疑有诈,祸且及我!”予哀吁不已,乃更大怒,欲执予赴外,予乃出,心益急,视阶前有架,架上有瓮,去屋不甚远,乃援架而上,手方及瓮,身已倾仆,盖瓮中虚而用力猛故也。


无可奈何,仍急趋旁弄门,两手棒锥摇撼百度,终莫能动,击以石,则响达外庭,恐觉;不得已复竭力摇撼之,指裂血流,淋漏两肘,锥忽动,尽力拔之,锥已在握,急掣门【户及,“及”在“户”下,意为门闩,下同】,【户及】木槿也,濡雨而涨,其坚涩倍于锥,予迫甚,但力取【户及】,【户及】不能出而门枢忽折,扉倾垣颓,声如雷震,予急耸身飞越,亦不知力之何来也。


疾趋後门出,即为城脚。时兵骑充斥,触处皆是,前进不能,即于乔宅之左邻後门挨身而入;凡可避处皆有人,必不肯容,由後至前,凡五进皆如是。


直至大门,已临通衢,兵丁往来络绎不绝,人以为危地而弃之。予乃急入,得一榻,榻颠有仰顶,因缘柱登之,屈身向里,喘息方定,忽闻隔墙吾弟哀号声,又闻举刀砍击声,凡三击遂寂然。


少间复闻仲兄哀恳曰:“吾有金在家地窖中,放我,当取献。”一击复寂然;予此时神已离舍,心若焚膏,眼枯无泪,肠结欲断,不复自主也。


旋有卒挟一妇人直入,欲宿此榻,妇不肯,强而後可,妇曰:“此地近市,不可居。”卒复携之去,予几不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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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um#102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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