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一直是提倡“文以载道”,并将其作为自己写文章的目标来看的,通常的,当我想些文章时,我都是想写明一个道理:这个道理一般都挺浅显易懂,一说就让人明白的;所以 我总是会把自己想说的道理包成一个核,在核外面里三层外三层地包上思想、故事、感情、动作、剧情......一大堆东西,都是服务于这个道理,并紧扣它来展开的。至于是否所有读者都能读懂,那就是读者自己的事了,与我这个作者无关——只有愿意读完我的文章、并为之思考的人,才算明白了我的道。这似乎起到了一个筛选的作用,我不需要太多人懂我,但你愿意把我这每篇千百多字的文章看完吗?
直到我写完了《森林》一文,我开始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森林》这篇文章说了件啥事?不清楚。有什么逻辑?不清楚。有什么中心思想或是核心道理吗?不清楚。但我很肯定的,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人的忧伤与悲情。简单来说,就是人类五大基本情感中的“哀”。
古来的文学家,都是擅长刻画人物心理的好手,他们很擅长描绘不同人内心里那复杂而矛盾、纠结的情感。但我觉得,对于人这么复杂的生物,总会有一些情感,不知所起,不知所求,但又似乎确凿的有迹可循,有矩可蹈。这种感情,说不清啊道不白,但我们的的确确地有那种情绪——迷茫,恐惧,伤心,愤怒。我写《森林》时,并没有想明确地建立一个中心思想,只是单纯地剖析自己,想展现出这一份“哀伤”。文章的情感,就是文章本身。
没错,这是一个荒诞,不知所起,不知所云的故事,但它却恰到好处地展现出了一个状态,一种情感。在文章里,摒弃了具体化的中心思想,所有的文字,所有的行动,都在将这一份“哀伤”展现给读者。
但情感只是文章的内容,作者将这一份情感传达出去,不仅仅在剖析自己,还试图让读者拥有共鸣,让读者在文章里理解这一份情感,并思考“我是否有类似的经历引起的情感?”,当读者根据文章思考起自身时,文章的目的就达到了。
写一个故事吧,这个故事哪怕很荒诞,不真实,但有没有引起你的共情与共鸣?有没有让你想到自己的故事?因为,哪怕每个人的故事各有千秋,但到头来,我们总是会同归于那些相同的、纯粹的情感。





是这样的